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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    法治,凝結著現代社會的制度嚮往;全面推進依法治國,意味著中國邁向現代國家的治理革命。“我們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,用法治保障人民權益、維護社會公平正義、促進國家發展。”新年鐘聲敲響之際,習近平總書記再次強調法治的重要性。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,在新的起點上因勢利導、乘勢而上,法治思維至關重要、不可或缺。
      改革與法治,是當今中國在時代大潮中奮勇前行的鳥之兩翼、車之雙輪。剛剛過去的2014年,改革偉業正是在法治思維統領下節節推進。從依法依規懲處“老虎”“蒼蠅”,到戶籍改革、土地制度改革、教育領域改革等重大改革有序推進;從國務院取消和下放700多項行政審批事項,到上海自貿區27項制度創新,在法治的引領下推進改革,在法治的框架內規範改革,已經成為新一輪改革的根本要求與基本遵循。
      登高攬山河,前路多曲折。中國的改革時間表運行到2015年,以改革破除利益藩籬的擔子更重,以發展疏浚矛盾淤積的任務更繁,以轉型推動經濟向好的使命更艱。這既意味著突破舊氣象、再創新格局,又要求在新常態下循規律而進、依法治而行。剋服市場機制的盲目、促進社會建設的和諧、保障公平正義的實現,無不需要法治的力量。把改革主張轉換成法治主張,用法治方式化解改革風險,才可能減少利益調配帶來的社會震蕩,緩解結構調整造成的轉型陣痛,確保改革有秩序、不走樣,走好走穩我們自己的路。
      2014年,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,為法治中國建設標定里程碑。2015年,逐條逐項落實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各項部署和措施,既是改革的重要內容,也是改革的根本保障。在研究改革方案措施時,如何及時提出立法需求和建議?在需要先行先試時,如何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權?在法律法規不適應改革要求時,如何及時修改和廢止?把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改革舉措,納入改革任務總台賬,一體部署、一體落實、一體督辦,對於改革的系統性、整體性和協同性,是一個考驗。
      改革於法有據、遇事一斷於法,這種建立在法治基礎之上的共識,不僅是治理的制度保障,也是發展的價值根基。對於各級幹部,少些“權大於法”的膨脹,多些“守法為常”的慎重,學會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做好各項工作,才能塑造政治生活的全新生態;對於廣大公民,少些“法徒空文”的疑惑,多些“信法為真”的堅定,把法治當作共同的行為規範,才能實現社會生活的和諧有序。聯結社會共同體,鞏固核心價值觀,在“看不見”的層面,法治同樣可為改革的壓艙石、發展的推進器。
      “凡屬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”“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改革”,發揮好法治保障與規範、引領與推動的作用,才能讓改革航船行得更穩、走得更遠。這是法治的路徑,更是改革的路徑。  (原標題:改革離不開法治思維——三論在新起點上乘勢而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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